美國綠卡申請者,多五種的免疫接種的要求

2012082501:44

美國綠卡申請者,多五種的免疫接種的要求

 

2008年7月24日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宣布對移民身份調整者,即綠卡申請者的免疫接種做出新的要求。



新增加的五種疫苗為:
輪狀病毒(Rotavirus),

甲型肝炎(Hepatitis A,或譯A型肝炎 ),

腦膜炎雙球菌(Meningococcal),

人類乳頭瘤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 ),

帶狀皰疹(Zoster)。

這項新政從2008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但CDC給30天的寬限期(grace period )。


從2008年8月1日起,體格檢查和預防接種記錄(表格I - 693)


需使用印有這些新疫苗的2008年6月5日版本。


所有年齡在2歲及以上的申請人,

均須做結核菌素皮試測驗(tuberculin skin test ,TST),

不足2歲的兒童如果與一個已知的結核病人或疑似病人有接觸,也需做皮試。


有A級結核病的申請人在收到USCIS醫檢合格的證明前必須完成全部治療過程。


如果有肺結核的癥狀或免疫抑制,

結核菌素皮膚試驗所產生的腫塊即使小於5毫米,

也需要做胸部X光檢查。

皮試反應超過5毫米者,包括懷孕婦女,均須做胸部X光檢查。


胸片結果暗示有結核病的申請人須做痰培養和藥敏試驗。


對於結核病的測試要求曾在4月份公佈過,

並於2008年5月1日生效,

CDC給予寬限期至2008年6月1日。

與之相應的I-693體檢表是2008年4月2日版本。


但在8月1日後,採用2008年6月5日版本。

這些疫苗只針對某些年齡段的人群。

體檢時,醫生會根據申請者的疫苗接種歷史,

決定申請人不必或不適於接種哪種疫苗。

申請人不需完成全部接種過程,

但至少完成了系列接種的第一次,就可遞交綠卡申請。


2008年6月1日之前體檢的申請人,

不需遞交修改的體檢表和接種新的疫苗。


6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體檢的申請人。

 

需使用2008年4月2日或6月5日版體檢表,並遵照結核病的體檢要求,但不需接種疫苗。

 

在2008年8月1日後的體檢者,應用2008年6月5日版體檢表,進行結核病的檢查和接種新疫苗。

 

USCIS接受有放射學醫生在醫院或醫療辦公室的信箋上簽名的正式的報告,

 

不接受任何初步的或不完整的體檢報告。

 

取自大紀元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