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氏量表 Barthel Index

2017111018:48

提醒大家,巴氏量表可向全臺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申請在宅鑑定,以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是其他符合長照中心認定符合標準者,即可申請在宅鑑定。

常聽到「巴氏量表」做為日常生活功能評估的量表工具,尤其家裡需要聘請外籍看護時,就一定得接觸到巴氏量表了,那它到底是什麼呢?


▍  什麼是巴氏量表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在1955年由美國巴爾地摩 (Baltimore)市州立醫院之物理治療師巴希爾(Barthel),為了解住院中復健病患的進展狀況所做的測驗;

1965年此量表發表於醫學文獻,自此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就被應用於復健、老年病患的領域,主要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
 
由醫師團隊來評估老年患者日常生活的體能,所做的日常生活功能之評估量表。

透過量表的鑑定,來了解患者需要給予什麼醫療照顧及確認是否符合申請外籍看護。
 
量表分數越低分,表示老年患者的生活自主能力不足。

簡而言之,就是評斷老人的生活能力,用以申請向政府補助及外勞等的證明文件。

*評估分數請參見圖表
 
 

▍  什麼時候需要巴氏量表
 
1. 欲申請全民健保以進行居家護理時,除了需要醫師所開立的居家照護醫囑單外,醫療人員會也需要巴氏量表的分數來進行評估,以確認是否符合健康保險的收案標準。
 
2. 欲申請外籍看護時需要由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及傳遞單,另外還需依據巴氏量表來評估個案的日常生活功能,以確認能否符合申請的條件。
 
3.  欲申請長照服務時,包括: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餐飲服務、交通接送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居家護理服務、居家(社區)復健服務、喘息服務等。
 
4.  臨床變化的觀察時。巴氏量表被廣泛使用於臨床,以便掌握個案之獨立生活功能狀況及評估個案之需求,作為各階段的評估、進展狀況的治療、照護參考。
 

▍  申請資格標準
 
1. 巴氏量表分數35分以下可以申請外籍看護;2012年勞委會17日公告,80歲以上老人其巴氏量表評估為嚴重依賴(60分以下),便可申請外籍看護資格,放寬申請條件。
 
2. 欲申請長照服務的民眾,除了巴氏量表的分數,申請的條件也需要符合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或是50歲以上失智者、身心障礙者之重度失能者等的其中一項,才能提出申請長照服務。
 
(長照2.0已擴大服務範圍,請繼續看這一篇→按我)
 

▍  在宅鑑定
 
提醒大家,巴氏量表可向全臺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申請在宅鑑定(連絡方式請按此),以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是其他符合長照中心認定符合標準者,即可申請在宅鑑定。
 
 
▍   巴氏量表評估表
 
醫師團隊評估被看護者(被照顧者)日常生活功能的指標,依是否能自行進食、移動、盥洗、如廁等項目評分。每一功能以完全無法自行做到給予分,需別人協助給予5分,可自行做到者給予10分


 
巴氏量表
失智症




(2) 如何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

雇主聘用外籍看護,只要被看護者滿足勞動部所規定:
年滿80歲;腦性麻痺、脊髓損傷或截肢;
全癱、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等3類對象,
雇主初次自醫院取得巴氏量表診斷書後,不必每3年再回到醫院評估。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得以申請外籍看護工:
 

1.被照護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度),屬於特定身心礙障者。如下圖)
 



2. 巴氏量表評估
 

(1)未滿80歲者,經指定醫院評估有全日照顧需要者,
巴氏量表(請參考文章附圖)評分30分以下者,若為35分以上者,申請則須由醫療團隊加註原因。
 

(2)年滿80歲以上,經指定醫院評估有嚴重依賴照護需求者,巴氏量表60分以下。 
 

(3) 年滿85歲以上,巴氏量表評估為輕度依賴照護。(需有診斷書與傳遞單

 
*診斷書從評估日期起算60天內有效,若超過60天未提出申請者,需再重新開立。

*被照護者有下列情形者,得以增加一名看護工:

1. 身心障礙手冊記載為植物人
2. 經專業醫療診斷巴士量表為0分,且於六個月內無法改善者。

*雇主聘用外籍看護,只要被看護者滿足勞動部所規定:
年滿80歲;腦性麻痺、脊髓損傷或截肢;
全癱、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等3類對象,
雇主初次自醫院取得巴氏量表診斷書後,不必每3年再回到醫院評估。

 
此外,申請外籍看護工者,應具以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護人為直系血親或配偶;
三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一等親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子女之二等親。
 

2. 申請人與被照護人無親屬關係,被照護人在台無親屬,且未居住於安養護機構或榮民之家。
 

3. 申請人台華無親屬,而以本人為被照護人,且未居住於安養護機構或榮民之家。
以本項資格申請者,申請人需事前委任一代理人,
處理申請人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就業服務法規規範之外國人管理義務時,
其後續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等相關事宜。. 
 

如果你與要照護的對象符合以上條件,即可透過評鑑優良的人力仲介
(請參考:聘請外籍看護到底要花多少錢?
或是上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直接申請外籍看護工。

 


*什麼是巴氏量表?
 

巴氏量表是醫界評估被看護者日常生活功能的指標,依是否能自行進食、移動、盥洗、如廁等項目評分。

每一功能以完全無法自行做到給予分,需別人協助給予5分,可自行做到者給予10分。 
 

何謂巴氏量表?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之評估量表,此量表是由美國巴爾地摩 (Baltimore)市州立醫院之物理治療師巴希爾(Barthel)於1955年應用於測量住院中復健病患的進展狀況;

至1965年此量表發表於醫學文獻,自此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就被廣泛的應用於復健、老年病患的領域,主要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
 
哪些情況需要接受巴氏量表之評估?
 
  巴氏量表是目前台灣於長期照護上最常運用來評估個案身體功能狀況之量表,
當您有以下需求時,就會需要接受巴氏量表之評估:

 
1.申請全民健保【居家護理】時,除需要醫師開立居家照護醫囑單外,醫療人員會以巴氏量表之分數來進行評估,以確認是否符合健康保險申請之收案標準。
 
2.申請【外籍看護工】時,申請的標準是需要由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及傳遞單,另依據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來進行個案的日常生活功能評估,以確認能否符合申請之
 條件。
 
3.申請【十年長期照護計畫】之服務時,十年長期照護計畫是政府所提出的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艦計畫,服務內容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餐飲服務、交通接送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居家護理服務、居家(社區)復健服務、喘息服務等。
 
4.臨床變化的觀察
  臨床中,巴氏量表被廣泛使用,為掌握個案之獨立生活功能狀況及評估個案之需求,巴氏量表會被不定期的運用且評估於住院或是新收案(例如中風病患)之個案身上,以作為各階段的評估、進展狀況比較、治療及照護方向之參考。
 
巴氏量表之評估內容包含哪些?
 
  巴氏量表之日常生活功能評估總分為100分,
共包含有10項之評估內容,其中8項與自我照顧有關,
包括進食、修飾/個人衛生、盥洗、穿脫衣服、如廁及大小便控制;
另外2項與活動能力有關,包括移位/輪椅與床位間的移動、步行/行走於平地及上下樓梯。
巴氏量表之分數說明詳見附件一。
 
巴氏量表之評量分為哪幾種等級?
 
  巴氏量表之評量共分為5個等級,分別為0分至20分-屬完全依賴; 
21分至60分-屬嚴重依賴;
61分至90分-屬中度依賴;
91分至99分-屬輕度依賴;

100分為完成獨立。

 
 
(3) 民眾常有的疑問?
 
Q1:哪些診斷的病人可以藉由巴氏量表的評估來申請居家護理、外籍監護工或是
   十年長期照護的服務?
 
A1:基本上申請以上的服務並沒有診斷的限制,個案只要因日常生活功能受到限制,且符合各項申請項目的條件,運用巴氏量表評估,分數達收案或是申請的標準就可以提出申請;

然需要注意的是,於提出申請十年長期照護服務時,
除具有巴氏量表之
分數需要考量外,也需要同時符合年齡及身份的規定才得以提出申請!

例如申請的
條件需要符合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或是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之重度失能者中的其中一項就可以提出申請。
 
Q2: 外籍監護工的巴氏量表評估是否有提供在宅鑑定?
 
A2:有,全國各縣市25處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做為統一受理的窗口,申請條件以病患確實無法行動者為限,

包括: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
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是其他符合長照中心認定符合標準者。
 
 

(4) 巴氏量表一直拿不到,你是不是用錯方法

有很多人會抱怨明明家裡的老人有這個需求,但是醫生就是不開巴氏量表,導致沒辦法請外籍看護。
但是看電視上的那些名人明星竟然都有外勞可以用,實在不公平!

 

造成台灣亂象的問題就是出在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因為有不良的外勞仲介結合貪紅包的醫生,開出不少假證明,讓政府嚴格管制醫生開立證明,結果導致真正有需求的人要申請,醫生卻不太敢亂開。

 

把這幾年集合的經驗和大家分享:

通常找常看的醫院,病歷保留完整的醫院開比較好。

 

私立的醫院又比公立醫院願意開。當然要先注意是不是能開立的醫院,不是所有的醫院都可以。
一般來說,區域級以上含區域級、醫學中心級的醫院比較沒問題。
現在除非很明確不然沒有幾個月的確定看診,醫生不太願意開證明。

 

要看對醫生,通常神經內科、精神科、復健科、骨科、家醫科……比較會開。

有需要申請的人,最好強烈向醫生表達意願,如果只是口頭問問醫生不會當真。
畢竟簽名就會有風險。還以為你是隨口問問,有也好,沒有也好。
所以最好每次去都要問醫生,"強烈表達"你的需求,可以的話巴氏量表隨時攜帶,拿出來和醫生討論。

 

如果是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是重大傷病卡的話,符合勞動部規定的類別,
可以和醫生說,表明照顧不易,動之以情也會有申請的機會。



 

For reference only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彰基訊電子報 網路

http://www.ilong-termcare.com/Article/Detail/204